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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

作者:撰写时间:2014-03-26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3-26

关于开展《河南省企业工资

集体协商条例》宣传月暨2014

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

 

各集聚(开发)区、镇(街道)、市直、企业工会:

《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,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等七部门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>的通知》(济工发20149号)要求,将3月份全市《条例》宣传月与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相结合,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。为切实做好宣传要约活动月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,以《条例》宣传月为抓手,以要约行动月为载体,依法推动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“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”管理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,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%

三、活动时间

20143

四、要约范围

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华企业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
五、具体措施

(一)强化认识,主动作为。条例》的实施,进一步推动着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入制度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《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、发展基层民主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,增强使命感、紧迫感,切实搞好条例宣传月和要约行动月活动。

(二)强化领导,规范机制。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、开展要约行动月活动,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摆上议事日程,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,确保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投入到位。要迅速启动,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责任,摸清底数,责任到人,全力推动。要持续推进“市工资集体协商2158管理机制”规范运行,建立督导、检查、通报制度,确保宣传要约活动月扎实推进,取得实效。

(三)强化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单位抓住宣传要约活动月这一有利契机,争取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视支持,创新活动载体,广泛宣传发动,做到“有文字、有声音、有图像”。要采取发放资料、开展咨询、悬挂条幅等方式,深入企业、产业集聚区、工业园区和街道、社区进行宣传;要宣传报道各单位学习宣传《条例》、开展要约行动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举措;要切实抓好信息上报、编发简报等工作,积极宣传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。

(四)强化重点,突破难点。要深入研究、不断探索不同规模、不同所有制、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,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和难点。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、分配形式、支付办法、工资水平、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有针对性、实效性地开展工作。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,重点就工资水平、奖金分配、补贴和福利等开展要约协商,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;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,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、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开展要约协商,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;非公有制企业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、工资支付办法、工资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开展要约协商,重在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;垂直上挂管理的企业,在工资总额由上一级确定的情况下,重点就绩效分配开展要约协商。

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,迅速开展宣传要约行动月活动,扎实做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。活动结束后,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,于3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书面(含电子版)上报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,市总工会将对全市《条例》宣传及要约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。

    话:0391-6835051

电子信箱:jyszghflb@126.com

 

附件: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综合统计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济源市总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36